一方欠下的賭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即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欠的債務。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中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
江蘇淮安的劉某夫婦起訴稱,其子于某5年前借款300多萬元一直未還,要求兒子與“前兒媳”趙某共同償付。趙某認為,這是前夫與父母串通的惡意訴訟。可是,除了一張30.7萬元的收條外,原告主張的其余5張共計272.2萬元的借條全部被法院采信。
兩名被告曾經為夫妻,原告即“借款”的出借人則是男方的父母,這難免令人生疑。尤其是,其中3張借條還沒有相應的匯款憑證予以佐證,也就是說,前夫與其父母均...
案例
張某以離婚時于某故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并擅自贈與董某為由,請求法院確認該贈與行為無效、兩被告返還財產。經審理查明,離婚前,于某向荀某借款18萬元,購得房屋一套,并過戶至董某名下。
分析
一方舉債買房贈與他人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對于以夫妻一方名義舉債的性質認定,遵照衡平主義,現行法律、司法解釋采用的是內外有別原則:在涉及夫妻債務的內部法律關系時,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
第一步:讓債權人證明借貸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在“被負債”的很多案例中其實借貸關系根本就不存在,是舉債一方與債權人串通的虛假債務,目的是為了在離婚案件中得到更多的財產。這樣的案件被負債一方就要積極應訴,充分行使自己的答辯和質證權利,發現債務當中的疑點。一旦發現是虛假訴訟,就可以要求法院移送偵查機關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而且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依據《婚姻法》47條,以對方偽造夫妻共同...
法釋〔2017〕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0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基礎上增加兩款,分別作為該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在原來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基礎上增加兩款: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虛假債務、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再也不必擔心離婚后莫名背上巨額債務!相關規定自3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婚前個人債務?
婚前個人債務,顧名思義就是結婚前,以一方名義所承擔的債務?;榍皞€人債務在實際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個人舉債,婚后尚未還清的債務。在生活中,很多人雖然知道什么是婚前個人債務,但是總是搞不清楚婚前個人債務,婚后會不會轉化為婚后夫妻共同債務,總會擔心一方的債務會讓自己承擔?;榍皞€人債務會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錢買房,舉辦婚禮等...
婚后債務原則上夫妻共同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兩個不同的自然人結合成為一個家庭,不僅僅是一份感情的升華,更加牽涉到許多的經濟問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以及其他收益和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等,都應當作為...
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根據本文上述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該有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如上所述,這種債務一般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為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
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