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親與老公的繼母在80年代再婚的,繼母帶過來2個孩子,當時1個在都初中,1個已經工作了。他們結婚之后,就一直住在老公父親的私房里,房屋是70年代,老公父親自己建造的。繼母在2015年的時候去世了。現在房屋要動遷了,繼母帶過來的孩子,有繼承資格嗎?
房屋屬于你老公父親的個人財產,不是他和繼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房屋中沒有繼母的遺產,遺產繼母的繼承人無權要求分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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