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外新生兒登記戶口時,父或母持本人、配偶身份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到轄區派出所填寫申請。
非婚生子女登記戶口時,需要非婚生子女的母親攜帶身份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及戶口本到轄區派出所填寫申請;如果母親下落不明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非婚生子女要隨父入戶的,需由社區民警事先證明新生兒與父親的親屬關系,并由村(居)委會開具證明材料,之后申辦人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及合法有效親子關系憑證、戶口本,到轄區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
計劃外新生兒及非婚生新生兒入戶后,公安機關將依法通報衛計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