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離婚協議書作為協議離婚(登記離婚)的實質性文件,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對待細致制作,在離婚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規范的離婚協議應涉及并包含以下十條內容: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2﹑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3﹑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5﹑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6﹑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日期、時間。自愿離婚協議相關法律知識,推薦閱讀:離婚協議契約簽訂須知簽訂離婚協議的五個注意要點離婚協議簽訂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個方面:1、一方放棄;2、雙方對財產高值低估;3、房屋產權在離婚前δ過戶;4、δ追究對方的過錯責任;5、對孩子的撫養費約定過高或過低;所以,為了防止離婚后出現紛爭,¬明生律師建議,簽訂離婚協議時有“五要”:即財產分割要易操作;費要明確;約定要細化;概括性約定要規范;要堅決杜絕假離婚。此外,為了保障離婚協議能得到順利履行,夫妻在辦理之前一定要將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提前辦理好,并按協議處理好錢款問題,如果有些財產不便執行,要申請財產保全。此外,子女撫養一定要明確并交接好。更多離婚協議書相關法律知識,推薦閱讀:離婚協議中常見的問題五 離婚協議書內容約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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