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協議書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區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小孩 。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視權:
由____方撫養,隨同____方生活。
撫育費由____方承擔,每月____元。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股票、基金:男女雙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各得一半。
2、房屋:
男方名下的坐落在____的房產,約定房屋一人一間,每人對自己的屋子享有“主權”:原住房的大臥室歸____住,小臥室歸____住,其他的共同使用。
3、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首飾、家具電器等歸各自所有,保持不變。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相應的法律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________女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簽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