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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應向何地法院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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