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女子王蘋與丈夫陳松(化名)離婚時,年幼的女兒毛毛被法院判給父親監護。喜愛女兒的王蘋竟偷偷將女兒帶走,藏身河北秦皇島。近日,江津警方遠赴河北,將王蘋抓獲并押解回渝。
離婚時女兒判給父親監護
據江津區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王蘋與陳松都是江津人,兩人在8年前結婚,婚后一直沒有孩子。3年前,兩人抱養了5歲的女孩毛毛,兩人都十分喜愛她。
抱養毛毛沒多久,王蘋與陳松因感情破裂,起訴到法院離婚,江津區人民法院將毛毛的監護權判給了陳松。
兩人離婚后,陳松忙于工作,毛毛幾乎全是由爺爺奶奶在照顧。老人年邁體弱,孩子也很想和媽媽住在一起,為此王蘋多次找到陳松,提出孩子由她照顧,但陳松一直不同意。
她瞞著前夫“偷”走女兒
王蘋想要女兒,女兒也想和自己在一起,而前夫卻不同意,王蘋陷入苦惱之中。思女心切的王蘋心生一計:偷偷地帶走女兒,然后遠走他鄉。
去年7月的一天,王蘋趁前夫陳松外出之機,到毛毛的爺爺奶奶家,稱要帶毛毛回自己家住幾天。以前毛毛也經常回媽媽家,爺爺奶奶沒有多想,就將毛毛交給了王蘋。
將孩子騙到手后,王蘋帶著毛毛前往河北省秦皇島投奔一親戚,并在當地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孩子。由于孩子已到了讀書年齡,她將毛毛送到秦皇島海港區某小學就讀。
毛毛被王蘋帶走后,陳松尋找未果,于是向警方報了警。
警方將她列為網上逃犯追捕
江津警方立案后,將王蘋列為逃犯在網上進行追捕。
今年2月25日,江津警方得到線索,王蘋帶著孩子藏身秦皇島,當即決定派兩名民警赴河南抓捕王蘋。
在秦皇島公安局港城大街派出所的配合下,辦案民警很快在海港區某小學找到了正在上學的毛毛,隨后將前往學校接女兒的王蘋控制。面對從天而降的民警,王蘋情緒異常激動,她大聲嚷著:“我又沒犯法,你們憑什么抓我?我是她媽,我女兒愿意跟我過!”
據了解,目前王蘋已被警方押解回渝,而毛毛被警方帶回重慶后,現在也回到了負責監護她的父親身邊。
律師說法
她沒有監護權
偷走女兒違了法
對于此案,雖然王蘋是毛毛的母親,但不是法定監護人,因此她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了“拐騙兒童罪”。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但法律又規定,夫妻離婚時,由夫妻約定或是由人民法院裁判子女跟隨夫妻其中一方生活。在這種情況下,跟隨子女一方生活的夫或妻,行使監護的權利和履行監護義務,其他任何人,包括未隨子女生活的另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讓子女脫離隨子女生活一方的監護,就系違法行為。王蘋未經前夫陳松的同意,偷偷將女兒帶走,企圖以這種方式將女兒據為己有,其行為涉嫌“拐騙兒童罪”。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表示,《婚姻法》規定了探視權,即“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文中的王蘋完全可以經常去探望女兒以解相思之苦,或根據女兒的意愿依法申請變更撫養關系,而不應當采取“偷帶女兒遠走他鄉”的極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