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結婚總是很美好,也許從未想到過會有一天離婚,更沒想到會在離婚后發現懷孕了。那么,離婚后懷孕怎么辦?這不是一個問題,因為這涉及到孩子未來的成長和教育等一系列問題。小孩的撫養費要怎么處理呢?請看滬律網編輯的介紹。
離婚后懷孕,小孩撫養費該如何處理?
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這條規定只是針對案件審理期間,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關證據的情況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所以說,一旦夫妻雙方離婚,想要撤銷原來的離婚判決或恢復原來的婚姻關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離婚后發現懷孕的,如果確實是與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撫養費該如何處理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規定,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男方不用承擔撫養義務。《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 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于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所以,如果離婚后懷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一般來講,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