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養子女而言,收養關系一經成立,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系完全適用親生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養子女的繼承權沒有什么特殊性,而且他們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對于繼子女而言,其繼承繼父母遺產的前提,是繼父母對其已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而且,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并不影響他們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無論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還是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繼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繼承權。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不因為父母之間婚姻關系的變化而受到影響,同樣,子女的繼承權也不因為父母沒有結婚,或者子女沒有與父或母一起生活,或者子女與父母雖有撫養關系但沒有血緣關系而被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