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滿妻子與其離婚,竟四處散發、張貼侮辱、誹謗前妻和其家人的傳單。10月27日,該男子被河南省新鄉縣人民法院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同時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
一男子不滿妻子與其離婚,竟四處散發、張貼侮辱、誹謗前妻和其家人的傳單。10月27日,該男子被河南省新鄉縣人民法院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同時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消除對前妻一家人的影響。
該男子叫張某,前不久與妻子王靜(化名)協議離婚。離婚后本應好合好散,張某卻對王靜懷狠在心。今年4月份的一天,他帶著寫有侮辱、誹謗王靜及其家人語言的傳單,來到王靜家所居住地四處散發、張貼,在當地造成了很壞的影響。與此同時,張某還多次利用手機向王靜發送侮辱、恐嚇信息。事后,當地公安部門給予張某行政拘留。
面對張某的無理行為。無奈下,王靜和其妹及母親將張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張某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9000元。
法院一審認為,張某利用大字報以及手機發短信等方式侮辱、誹傍王靜及其家人,給對方的名譽和精神上均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法院判決張某立即停止對王靜及其家人的侵害行為,并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3000元。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韋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