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副司長陳光耀1
3日說,民政部新出臺的《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涉外婚姻登記
有了新的配套規定。
《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雙方均為外國人,要求在內地辦
理結婚登記的,如果當事人能夠出具《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當事人本國
承認其居民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效力的證明,當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辦理涉外婚姻登記權限
的登記機關應予受理。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副司長陳光耀1
3日說,民政部新出臺的《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涉外婚姻登記
有了新的配套規定。
《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雙方均為外國人,要求在內地辦
理結婚登記的,如果當事人能夠出具《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當事人本國
承認其居民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效力的證明,當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辦理涉外婚姻登記權限
的登記機關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