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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上海一遺產房由兄弟倆繼承,房產證上是父母名,戶口上只含兄名。過戶后,若弟要賣房,但兄不愿賣但又無錢付屬于弟那部分折價款, 可否將房屋隔成二半,獲得二個獨立的房產證再 由弟賣他那一半? 另外,遺產公證和過戶都需要房產證并需兄的配合,但兄不愿合作。如何應對這種情況? 我在國外,可以用電子郵件與我聯系(jhu103@gmail.com)
房屋的分割,一般情況下是歸一方或多方所有,由所有方給付其他各方折價補償款。您所說的分割方式是不可能的。另外,遺產繼承如果一方不配合,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起訴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