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偷了自己親戚家的東西,被親戚發現了,親戚揚言要去派出所報案。請問,在親戚還沒有報案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主動將東西交到派出所,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主動將盜竊來的東西上繳,只是一種有可能被認定為自首的行為,并不影響對于盜竊行為本身定罪的認定。至于如果滿足其他不追究刑事責任,或免于處罰的情況,則是另一回事。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133-700-11000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